河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获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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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人们在郑州E贸易博览中心跨境O2O自提店澳洲大药房选购保健药、非处方药和新研发药品 本报讯(郑报全媒体记者 侯爱敏 曹婷/文 丁友明/图) 记者昨日从第五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
人们在郑州E贸易博览中心跨境O2O自提店澳洲大药房选购保健药、非处方药和新研发药品
本报讯(郑报全媒体记者 侯爱敏 曹婷/文 丁友明/图) 记者昨日从第五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上获悉,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,同意在我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。
根据5月8日批复的内容显示,试点试用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内。试点品种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。具体药品目录由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,试点期内原则上不再扩大试点目录。
关于对纳入试点目录的药品,按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等相关政策执行。此外,在符合相关条件下,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暂时按照法定应缴税额的70%征收。
作者:侯爱敏 曹婷
来源:郑州晚报
文章来源:《中国电子商务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dzsw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512/165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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